内容提要:本文提出了对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一种方法和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投资额大、工程内容复杂、施工层次多、技术含量高、工期要求严、社会影响大,监理工作所涉及的专业范围大、相互协调多。因此,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合同执行实施控制的监理工作也就成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严密、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好的监理效果。但对监理的工作效果如何进行评价?各监理企业都有不同的方法,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对监理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并根据工程内容赋予相应分值,最终通过评分的办法对各监理部的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一、监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在公司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后,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监理部,由监理部与公司签定项目监理责任合同。同时为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管理,由公司总师办制订监理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价办法,对监理部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二、考核方法
采用月度由监理部自检,季度由公司总师办巡查考核评分,年终公司总结,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总体评价的形式,具体步骤如下:
(1) 每月末由监理部自评,填报“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自检评分)”。
(2) 总师办定期到监理部现场检查,结合各监理部的工作情况及自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填写“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并将其连同“监理检查、考核、评分意见征询表”发至业主、施工等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调整和改进监理工作。
(3) 年终以季度评分表为基础,对各监理部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列出名次,通报给各监理部及职能部门。
(4) 工程完工后,以每年年终的评分表为基础,对各监理部进行总体评价,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简报,并写出各监理部的项目监理工作鉴定,鉴定结果与年终奖励挂钩。
三、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检查、考核内容
(1)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人员的配备是否与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人员是否到位;内部沟通和协作是否良好;是否能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2) 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
3) 是否按业主、公司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违反纪律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玩忽职守的情况;有无对上级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
4) 有无相互推诿、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
(2)监理业务方面
1) 质量
① 测量工作:是否有完整的测量方案;是否对承包人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检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效果如何。
② 材料、试验工作:是否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有效管理并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自检系统;是否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调查,按规定独立抽查;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是否准确及时。
③ 监理程序执行情况: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否准确,提出意见是否及时;是否因此影响总监办对该方案的审查;是否起到预先指导的作用。
④ 旁站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现场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关键部位的监理是否及时准确;能否预先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⑤ 工序检验认可:是否对承包人完成自检合格的各道工序进行及时的验收签证认可。
⑥ 工程问题处理:是否按监理程序对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
⑦ 质量评价:各种质量检测指标合格;外观良好;未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未产生质量缺陷;尽量避免返工现象。
2) 进度
① 能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
② 对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等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
③ 是否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是否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是否采取了措施。
3) 投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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